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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伴热带在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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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伴热带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26-89

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了贯彻国家的节能政策,提高绝热工程施工工艺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减少工艺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的能量损失,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设备及管道内介质温度范围为大于等于负196℃ 、小于等于正 850℃ 的外部绝热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核动力、航空、航天工业的设备及管道、埋地长输管道的绝热工程和工业炉窑的炉墙隔热工程。
第 1.0.3 条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当需要修改设计、材料代用时,或采用新材料,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第 1.0.4 条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后,方可开工。
一、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文件齐全,施工图纸已经会审;
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业已批准,技术交底和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已经完成。
第 1.0.5 条 绝热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材料
节 质量要求
第 2.1.1 条 电伴热带绝热层材料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电伴热带绝热层材料应有随温度变化的导热系数方程式或图表。当用于作保温层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 , 其平均温度小于等于 623K (350 ℃)时、导热系数值不得大于 0.12W/(m•K)[0.103kcal/(m•h• ℃];当用于作保冷层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平均温度小于 300K (27 ℃)时,导热系数值不得大于 0.064W/(m•K)[ 0.055kcal/(m•h• ℃ )]。
二、电伴热带用于保温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容重不得大于 400kg / ;用于保冷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容重不得大于220kg/。
三、电伴热带用于保温的硬质绝热制品 , 其抗压强度不得小于 0.4MPa (4kgf/);用于保冷的硬质绝热制品,其抗压强度不得小于 0.15MPa (1.5kgf/)。
四、电伴热带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应具有耐燃性能、膨胀性能和防潮性能的数据或说明书,并应符合使用要求。
五、电伴热带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化学性能应稳定,对金属不得有腐蚀作用。当用在奥氏体不锈钢设备或管道上时,其氯离子含量指标应符合图 2.1.1 的允许范围,也可按下式进行验证:
lgy≤0.123+0.677lgx (2.1.1)
式中 y—— 测得的 Cl 离子含量(ppm);
x—— 测得的 Na+SO 3 离子含量(ppm)。
六、电伴热带用于充填结构的散装绝热材料,不得混有杂物及尘土。纤维类绝热材料中大于或等于 0.5mm 的渣球含量应为:矿渣棉小于 10% ,岩棉小于 6% ,玻璃棉小于 0.4% 。直径小于 0.3mm 的多孔性颗粒类绝热材料,不宜使用。
图 2.1.1 绝热材料中 Cl 含量允许范围

绝热材料中 Cl 含量允许范围

第 2.1.2 条 电伴热带防潮层材料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水、防湿性能。
二、应能耐大气腐蚀及生物侵袭,不得发生虫蛀、霉变等现象。
三、不得对其它材料产生腐蚀或溶解作用。
四、应具备在气温变化与振动情况下能保持完好的稳定性。
第 2.1.3 条 电伴热带保护层材料的质量,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2.1.2 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采用不燃性或阻燃性材料。
二、贮存或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或管道 , 以及与此类管道架设在同一支架上或相交叉处的其它管道 , 其保护层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
三、应无毒、无恶臭,外表美观,并应便于施工和检修。
四、保护层表面涂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节 质量检查
第 2.2.1 条 电伴热带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出厂合格证,其规格、性能等技术要求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第 2.2.2 条 当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出厂合格证中所列的指标不全或对产品质量(包括现场自制品)有怀疑时,供货方应负责对下列性能进行复检,并应提交检验合格证:
一、多孔颗粒制品的容重、机械强度、导热系数、外形尺寸等。松散材料的容重、导热系数和粒度等。
二、矿物棉制品的容重、导热系数、使用温度和外形尺寸等。
散棉的容重、导热系数、使用温度、纤维直径、渣球含量等。
三、泡沫多孔制品的容重、导热系数、含水率、使用温度和外形尺寸等。
四、软木制品的容重、导热系数、含水率和外形尺寸等。
五、用于奥氏体不锈钢设备或管道上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应提交氯离子含量指标。
第 2.2.3 条 受潮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当经过干燥处理后仍不能恢复合格性能时,不得使用。保冷工程所用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含水率不应超过 1% 。软木制品的 大含水率不应超过 5% 。
第 2.2.4 条 电伴热带对防潮层、保护层材料及其制品的复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电伴热带外形尺寸应符合要求,不得有穿孔、破裂、脱层等缺陷。
二、电伴热带绝热结构用的金属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铝及铝合金热轧板》、《铝及铝合金材料的尺寸允许偏差》、《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薄钢板技术条件》和《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等标准的要求。
三、抽样检查:抗拉强度、抗压强度、容重、透湿率、耐热性、耐寒性等指标,均应符合标准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第 2.2.5 条 电伴热带材料检验所采用的测试方法及仪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施工的准备和要求
节 一般规定
第 3.1.1 条 在施工前,对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应核查其性能;
对保管期限、环境和温度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材质分类存放。在保管中根据材料品种不同,应分别设置防潮、防水、防冻、防挤压变形(成型制品)等设施。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2m 。露天堆放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 3.1.2 条 工业设备及管道的绝热工程施工,应在工业设备及管道的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合格及防腐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 3.1.3 条 在有防腐、衬里的工业设备及管道上焊接绝热层的固定件时,焊接及焊后热处理必须在防腐、衬里和试压之前进行。
第 3.1.4 条 在雨雪天、寒冷季节施工室外绝热工程时,应采取防雨雪和防冻措施。
第二节 施工前的准备和要求
第 3.2.1 条 必须配备绝热层、防潮层、保护层和预制品加工的施工机具。
第 3.2.2 条 施工场地必须临时设置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道路应通畅,且有相应的加工场地,施工机具应匹配合理。
第 3.2.3 条 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出库时,应核对其品种、规格、有效期限,并应做外观检查。
第 3.2.4 条 绝热层施工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支承件及固定件就位齐备。
二、设备、管道的支、吊架及结构附件、仪表接管部件等均已安装完毕。
三、电伴热或热介质伴热管均已安装就绪,并经过通电或试压合格。
四、清除被绝热设备及管道表面的油污、铁锈。
五、对设备、管道的安装及焊接、防腐等工序办妥交接手续。
第四章 绝热层的施工
节 一般规定
第 4.1.1 条 当采用一种绝热制品,保温层厚度大于 100mm ,保冷层厚度大于 80mm 时,应分为两层或多层逐层施工,各层的厚度宜接近。
当采用两种或多种绝热材料复合结构的绝热层时,每种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第 4.1.2 条 绝热制品的拼缝宽度,当作为保温层时,不应大于 5mm ;当作为保冷层时,不应大于 2mm 。
在绝热层施工时,同层应错缝,上下层应压缝,其搭接的长度不宜小于 50mm 。当外层管壳绝热层采用粘胶带封缝时,可不错缝。
第 4.1.3 条 水平管道的纵向接缝位置 , 不得布置在管道垂直中心线 45° 范围内(图 4.1.3 )。当采用大管径的多块硬质成型绝热制品时,绝热层的纵向接缝位置,可不受此限制,但应偏离管道垂直中心线位置。

第 4.2.5 条 球形容器的保冷层固定件,采用粘贴法装设销钉时 , 粘结剂应与销钉材质相匹配。每块绝热制品的销钉用量为 4 个。塑料销钉的长度,应小于保冷层厚度 10mm ,但 小不得小于 20mm 。
第 4.2.6 条 管道采用软质毡、垫保温时,其支撑环的间距宜为 0.5 ~ 1m 。当采用金属保护层时,其环向接缝与支撑环的位置应一致。
第 4.2.7 条 直接焊于不锈钢设备或管道上的固定件,必须采用不锈钢制作。当固定件采用碳钢制作时,应加焊不锈钢垫板。
第 4.2.8 条 抱箍式固定件与设备或管道之间,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石棉板等隔垫:
一、介质温度大于等于 200 ℃ 。
二、保冷结构。
三、设备或管道系非铁素体碳钢。
第 4.2.9 条 保冷结构的支、吊、托架等用的木垫块,应浸渍沥青防腐。
第 4.2.10 条 设备振动部位的绝热层固定件,当壳体上已设有固定螺母时,螺杆扭紧丝扣后,应点固焊。
第 4.2.11 条 设备封头处固定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采用焊接时,可在封头与筒体相交的切点处焊设支承环,并应在支承环上断续焊设固定环。
二、当设备不允许焊接时,支承环应改用抱箍型。
三、多层绝热层应逐层设置活动环及固定环。
四、多层保冷里层应采用不锈钢制的活动环、固定环、钢丝或钢带。
第三节 捆扎法施工
第 4.3.1 条 绝热层采用镀锌铁丝、包装钢带或粘胶带捆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硬质绝热制品的绝热层,可采用 16 号~ 18 号镀锌铁丝双股捆扎,捆扎的间距不应大于 400mm 。但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 600mm 的管道或相应的设备,应在捆扎后,另用 10 号~ 14 号镀锌铁丝或包装钢带加固,加固的间距宜为 500mm 。
二、半硬质及软质绝热制品的绝热层,应根据管道直径及设备的大小,采用包装钢带、 14 号~ 16 号镀锌铁丝或宽度为 60mm 的粘胶带进行捆扎。其捆扎的间距,对半硬质绝热制品不应大于 300mm ;对软质毡、垫不应大于 200mm 。
三、每块绝热制品上的捆扎件,不得少于两道。
四、不得采用螺旋式缠绕捆扎。
第 4.3.2 条 软质毡、垫的保温层厚度和密度应均匀,外形应规整,经压实捆扎后的容重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安装容重。
第 4.3.3 条 双层或多层的绝热层绝热制品,应逐层捆扎,并应对各层表面进行找平和严缝处理。
第 4.3.4 条 不允许穿孔的硬质绝热制品,钩钉位置应布置在制品的拼缝处;允许穿孔的硬质绝热制品,应钻孔穿挂,其孔缝应采用矿物棉填塞。
第 4.3.5 条 半硬质绝热制品的绝热层,宜穿挂或嵌装于销钉上,并应采用自锁紧板固定。自锁紧板必须紧锁于销钉上 , 并将绝热层压下 4~5mm 。
第 4.3.6 条 立式设备或垂直管道的绝热层采用硬质或半硬质绝热制品施工时,应从支承件开始,自下而上拼砌,并用镀锌铁丝或包装钢带进行环向捆扎。
第 4.3.7 条 当卧式设备有托架时,绝热层应从托架开始拼砌,并用镀锌铁丝网状捆扎。当采用抹面保护层时,应包扎镀锌铁丝网(图 4.3.7 - 1 、 4.3.7 - 2 )
图 4.3.7 - 1 板状硬质及半硬质绝热制品的敷设方法

 

(1)-设备壳体(2)—钩钉(3)—设备底座(4)—绝热层(5)—镀锌铁丝(6)—镀锌铁丝网(7)—保护层

 

图 4.3.7 - 2 弧形块硬质及半硬质绝热制品的敷设方法
(1)—绝热层(2) —镀锌铁丝(3)—镀锌铁丝网(4)—保护层(5)—托架
第 4.3.8 条 公称直径小于等于 100mm 未装设固定件的垂直管道,应采用 8 号镀锌铁丝,在管壁上拧成扭辫箍环,利用扭辫索挂镀锌铁丝固定绝热层。
第 4.3.9 条 敷设异径管的绝热层时,应将绝热制品加工成扇形块,并应采用环向或网状捆扎,其捆扎铁丝应与大直径管段的捆扎铁丝纵向拉连。
第 4.3.10 条 当弯头部位绝热层无成型制品时 , 应将直管壳加工成虾米腰敷设。公称直径等于小于 70mm 的中、低温管道上的短半径弯头部位的绝热层,当加工成虾米腰施工有困难时,可采用软质毡、垫绑扎敷设。
第 4.3.11 条 封头绝热层的施工(图 4.3.11),应将制品板按封头尺寸加工成扇形块 , 并应错缝敷设。捆扎材料一端应系在活动环上,另一端应系在切点位置的固定环或托架上,捆扎成辐射形扎紧条。必要时可在扎紧条间扎上环状拉条 , 环状拉条应与扎紧条呈十字扭结扎紧。当封头绝热层为双层结构时,应分层捆扎。

图 4.3.11 封头绝热结构的捆扎
 (1)—活动环(2)—绝热制品(3)—拉条(4)—扎紧条(5)—保护层
 第 4.3.12 条 伴热管管道保温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管段每隔 1.0~1 .5m ,应用镀锌铁丝捆扎牢固。当无防止局部过热要求时 , 主管和伴管可直接捆扎在一起;当有防止局部过热要求时,主管和伴管之间必须设置石棉垫。
 二、采用矿物棉毡、垫保温时,应先用镀锌铁丝网包裹并扎紧,不得将加热空间堵塞,然后再进行保温。
 三、采用硬质绝热制品保温并要求加垫以设置加热空间时,应在每块制品两端设置垫块或垫环,再进行保温。
第四节 拼砌和缠绕法施工
第 4.4.1 条 用水性胶泥拼砌硬质保温制品时,拼缝不满处及砌块的破损处应用胶泥填补。拼砌时,可用橡胶带或铁丝临时捆扎。
第 4.4.2 条 用绝热绳缠绕施工时,各层缠绳应拉紧,第二层应与 层反向缠绕并应压缝。绳的两端应用镀锌铁丝捆扎于管道上。
第 4.4.3 条 当采用绝热带缠绕时,绝热带应采用规格制品。
当现场加工时,其带宽不应大于 150mm ,敷设时螺旋缠绕,其搭接尺寸应为带宽的 1/2 。
第五节 充填法施工
第 4.5.1 条 绝热层的填料,应按设计的规定进行预处理。对不通行地沟中的管道采用粒状绝热材料施工时,宜将粒状绝热材料用沥青拌合或憎水剂浸渍并经烘干,趁微温时充填。
第 4.5.2 条 当设计无规定时,填料的充填容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矿物棉的充填容重,为产品标准容重的 1.3~2.4 倍。
二、粒料的充填容重,为产品标准容重的 1.2~1.4 倍。
第 4.5.3 条 绝热层的充填结构,必须设置固形层,可用 10×10×1 ~ 20×20×1 的平织铁丝网或直接采用金属保护层作为固形层。充填施工中应防止漏料或固形层变形。
第 4.5.4 条 填料的充填,应分层进行,每层高度宜为 400 ~ 600mm 。对大直径水平管道填料的充填,应在管道两侧同时进行,待底部充填密实后,再逐层充填上部。
第 4.5.5 条 在立式设备或垂直管道上进行充填法施工时,应设置防沉层。防沉层应采用硬质绝热制品,间隔高度应为 400 ~ 600mm ,随充填随砌置或粘贴。
第 4.5.6 条 充填填料时,应边加料,边压实,并应施压均匀,至使密度一致。
第 4.5.7 条 各种充填结构的填料层,严禁架桥现象产生。对有振动部位的绝热层,不得采用充填法施工。
第六节 粘贴法施工
第 4.6.1条 粘结剂应符合使用温度的要求,并应和绝热层材料相匹配。粘结剂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实地试粘。施工中粘结剂取用后,应及时盖严,并不得受冻。
第 4.6.2条 粘贴在管道上的绝热制品的内径,应略大于管道外径。保冷制品的缺棱缺角部分,应事先修补完整后粘贴。保温制品可在粘贴时填补。
第 4.6.3条 球形容器的保冷层采用泡沫塑料板时,粘贴前应在板的一面开出十字 V 型槽(图4.6.3)。槽的宽度、深度以板可以弯曲为准。粘结剂应点状涂抹在板上有槽的一面,然后穿挂于塑料销钉上贴紧。